防爆減速機長期運行或儲存對潤滑油的使用要求
更新時間:2019-10-22 點擊次數(shù):1872次
防爆減速機是一種動力傳達機構,利用齒輪的速度轉換器,將電機(馬達)的回轉數(shù)減速到所要的回轉數(shù),并得到較大轉矩的機構。一般用于低轉速大扭矩的傳動設備,把電動機、內燃機或其它高速運轉的動力通過減速機的輸入軸上的齒數(shù)少的齒輪嚙合輸出軸上的大齒輪來達到減速的目的。
防爆減速機在試運轉之前或長期儲存時,為防止減速機內部壓力增大而導致減速機漏油,應首先拔掉放氣閥上的密封條。減速電機出廠時,減速箱內都裝滿了潤滑油。出廠潤滑油的種類符合潤滑油表中一般環(huán)境溫度的要求。如選用其他環(huán)境溫度對應的潤滑油需額外說明并付費。
如果防爆減速機使用礦物油,應在每運轉10,000小時或每兩年更換一次。如果使用合成油,更換周期是上述的兩倍。如果減速機的運轉條件比較苛刻,應提高更換潤滑油頻率,例如濕度大、高溫或有侵蝕性的環(huán)境。我們建議全面清洗后再更換潤滑油。
更換潤滑油之后,特別是運行之后,油位在初期運行的幾個小時內可能會發(fā)生變化,這是由于潤滑油是在運行中逐漸填補箱體內空間的。油位的變化仍在許可范圍之內。
根據(jù)用戶的需要,還可提供可視油位窗(會產(chǎn)生一定額外費用)。
我們建議在初始運行2小時后,重新調整油位,這樣當設備停止運轉油溫恢復正常后,便能通過油位窗觀察到油位。只有這樣,才使油位觀察成為可能減速機的標準潤滑油是礦物油,如使用合成油需要額外付費。